在前些博客文章中我们陆续展开了对网络口碑的听-识-融™的探讨,其实这三步中最难的要算“融”了,大家也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之间,消费者和品牌交朋友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到了网络社会中,大家要平等公开的融合在一起,也需要一个过程。
在前面我们也讨论过“网络枪手”的现象,说到公司希望向广大网民推介自己优质的产品,有意义的营销活动,本身意图无可厚非,但方式方法却受到广泛的排斥,主要问题在于没有考虑“识”,对消费者的了解,认可和尊重。其实,从“识”到“融”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就如同,以前公司开展的CRM(客户关系管理)一样,进入网络社会后,公司需要进一步考虑他们的ERM(网络社区客户关系管理),而这种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是完全双向的互动,公司必须在“识”的基础上,融入网络社区文化,让消费者来做主!
我们所指的ERM管理体系,不仅是和那些大型网站建立联系,向他们发布公司的重要新闻,如传统公关公司对待主流电视电台报纸一样,而更多的是了解那些关注行业和公司信息的专业博客们,以及网络上聚集在一起讨论公司品牌,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社区讨论圈,尊重他们的建议和发言权,提供各方交流的平台。如最近戴尔发起的IDEASTORM就给ERM提供了平台,给“融合”提供了契机, 这也体现了戴尔走出“换芯门“后开始真正认识到“了解”网络大社区中消费者的文化和需求的必要性了。
随着网络社会和网络技术的进步,WEB 1.0时代以公司为主导的群发网络商业帖的策略已经不合时宜了,以消费者需求为主导的“按需资讯供给”开始成为主流,引领着WEB 2.0时代消费者在网络上的“读”和“写”。融入网络社区文化,就要抛开大品牌的“架子”,学着让消费者做主,不但要创造沟通平台去聆听和了解,给消费者发表建议的机会,更要按消费者的需求来提供他们感兴趣的公司产品和活动的信息,乃至研发消费者喜欢的产品和开展消费者建议的活动和服务。例如,前面戴尔的案例中,他们就有通过消费者在他们意见论坛中的投票来决策产品下一步的改进方向。
然而,让消费者做主,并非一蹴而就。这种融合基于消费者以及市场的日臻成熟,更基于品牌对与消费者互动沟通的不断探索和尝试。作为传递双方认知的“桥梁”,CIC所致力于的正是去倡导和帮助实现这种双向“融合”,最终成就品牌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双赢”。
